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中学共青团工作,团中央、教育部于 2011年11月召开了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11】1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团省委、省教育厅决定共同召开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7月11日-12日,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
西安市建工路世纪金源大饭店。
三、参加人员
团省委、省教育厅领导;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教育局分管学校工作的领导、相关科(处)室负责人,西安市各区团委书记,部分中学校长、团委书记,约180人。
四、主要内容
1、表彰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示范单位;
2、签署陕西省中学生骨干培养协议;
3、团省委、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4、工作交流;
5、安排部署陕西省中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6、表彰2012年陕西省中学生品学奖。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地市团委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会(各地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团市委分管领导、学少部长;各市教育局团委书记;校长或团委书记代表每个区县1名)。各市参会人员(含司机)名单回执由团市委统一汇总(见附件 1 )请于7月10日中午10点前报团省委学校部。参会同志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由不能参会,由各市团委书面报团省委履行请假程序。
2、参会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团省委统一承担,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3、各地市团委须提交本市中学共青团工作总结,中学共青团工作成效显著的1个县(区)有关工作经验材料,2所工作扎实、富有特色、示范创建成效显著的中学共青团经验材料各一份。所有会议材料于7月10日中午12点前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4、各高校附属中学安排校领导或团委书记参会,每所学校1人,工作材料、会议回执直接报团省委学校部。
5、各地市、高校团委组织受表彰标兵参加2012年陕西省中学生品学奖表彰典礼,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会议报到时间:7月11日10:00--14:30。
联 系 人:辛 磊
联系电话:029—88402353(传真)
电子邮箱:gqtxxb@sina.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