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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联发[2012]37号 关于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6月20日 点击数:1092

各市(区)团委、农业局:
近年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专业协会等)迅猛发展,日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组织力量和农村青年重要的聚集、交流平台和联结纽带。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既是从产业链上对农村青年进行组织化梳理从而实现共青团工作“两个全体青年”目标的有效举措,也是发挥农村青年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现实需要。为落实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关意见〉的通知》(中青办发201219)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团组织建设的通知》(农办(党建)20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作为农村共青团非层级化组织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向,与层级化组织体系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相结合,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创新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建设团的阵地,全力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加强服务手段和载体建设,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发挥作用,全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进一步扩大基层团组织对农村青年的有效覆盖。
二、总体目标
坚持应建尽建的原则,通过各级团组织与农业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争取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支持,力争在今年内各市普遍建立青年专业合作组织联合会,县级普遍成立县域专业合作组织团工委,每个乡镇平均至少新建一个专业合作社团组织,加强青年示范社建设和合作社青年人才培养,力争使团组织在全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青年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方法
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找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路径,以灵活多样的团的组织建设模式,分门别类地推进实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
(一)明确建团原则。凡3名以上团员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原则上要独立建立团的组织;团员人数在3人以下的,可采取联建、依托建等灵活的方式建立团组织,在单个合作组织内部,建立团小组;有青年但没有团员的,可利用业缘、地缘、兴趣爱好等因素,建立兴趣组织,条件成熟后再建团。注意选拔思想好、威信高、业务强、有热情的青年党团员担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的负责人,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导班子年轻成员或党组织年轻委员兼任团组织负责人。
(二)明确建团路径。一是借助党建工作格局和工作成果建团。坚持党建带团建,注意与基层党建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干部力量上的结合。在已建有党组织的专业合作组织中,要建立团的组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支持,为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创造良好条件。二是依托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服务机构建团。以专业合作组织行政部门主管领域为牵动,依托行政管理链条和业务开展模式建立团组织。联系农村各类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发挥其与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结合度高、聚集大量农村青年的优势,建立团组织。三是相邻较近、规模较小、产业相同或类似的专业合作组织联合建团。四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建团。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团建工作,带动其直接成立或联系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促进企业团组织与合作组织团组织联建、共建。五是乡镇团委牵头建立团工委(团总支)或实行村社联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较多的乡镇,乡镇团委可牵头成立合作组织团工委,建立“团工委——团支部——团小组”体系。村团组织可与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联合建设、共同开展活动。六是推动青年能人领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并建团。把农村团的重点工作向青年能人倾斜,鼓励、支持青年能人积极领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并在其中建团。七是示范社建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创建活动,把建团作为认定青年示范社的重要条件。
(三)明确建团责任。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各级农业部门均负有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责任,市级团委与农业部门统筹辖区内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并提供支持;县、乡团委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规模较大或跨乡镇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工作由团县委负责推动;对于规模不大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工作由乡镇团委负责推动。
(四)明确组织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原则上由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进行管理;已建立党组织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团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与党组织的相对应,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市、县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工委、青年合作社联合会等组织的建立,由团组织牵头,充分征求农业部门意见,推动农业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参与相关工作或兼任有关职务。
四、推动措施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团组织要以履行根本职责、实现总体功能、保持自身活力为目标,一手抓组织覆盖面的扩大,一手抓组织内在活力的提升,不断增强对从业青年的吸引和凝聚,积极助推合作社发展壮大。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尤其是青年合作组织的信贷、科技、涉农资金及项目扶持力度,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适度从农村青年个体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团省委、省农业厅继续开展青年示范社建设行动,先树一批青年示范社典型,积极推荐评选全省和全国示范社,不断加强资金、项目扶持;积极推动成立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青年分会,加强对青年合作社的服务和联系。
(二)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各级团组织、农业部门要在各类农村培训活动中,根据种植业、养殖业、农机、营销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不同类别的合作社培训,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水平和增收致富能力;面向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人(经营者),加强国家方针政策、市场经济与企业管理的培训;大力提高农村青年对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程度、农村青年加入专业合作组织与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的热情、现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程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区域性交流学习活动,共同提高发展水平。
(三)加大科技人才支持。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优势,广泛传播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科技化水平。团省委与省农业厅将继续开展向全省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派驻理事长大学生助理活动,并不断深化活动内容和机制,推动青年科技人才到基层;探索从农业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动员一批研究生、青年科研人员等青年科技人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百强示范社开展定向服务;继续开展农村青年现代牧业创业、一村一品青年行动等活动,积极鼓励农村创业青年领办、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四)不断提升团建水平。积极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青年成员提供沟通、交流的渠道和机制,不断密切与青年的联系,增强团组织影响力和凝聚力。帮助青年成员理解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规则,促进内部规范运行和自我管理。通过选拔、使用、培训团干部,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后备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好推优入党工作,注意把思想好、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积极推动优秀合作社团组织负责人进入乡镇团的委员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团组织、农业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青年工作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摆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农村基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位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工作全面开展,为农村其它新兴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积累经验。要不断加强对合作组织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出台工作规范,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运行、发展提供助力,实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依靠团组织强化引导、带动发展的目标。
(二)注重融合,统筹推进。不断推动资源融合,依托一定的产业链条把一大批团组织培养的农村人力资源组织起来,以此推动农村团建与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机融合,更好地促进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实现农村基层团的工作整体活跃。积极推动各类活动融合,紧密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特点,逐步推出农村青年喜闻乐见、合作组织发展需要的各种实践活动,促进农村团的各项工作落实,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活力。
(三)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尝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团,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工作总结和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探索推进工作的有效途径。总结、挖掘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典型,为基层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工作示范。加强工作宣传,营造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的良好氛围。
团省委联系人:宋文科,029-88401365
省农业厅联系人:桑兴岳,029-87321844
附件:1、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台账点击下载此文件
      2、2012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建任务分解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农业厅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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