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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45号 关于确定2012年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省级示范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3月21日 点击数:1045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各有关县(市、区)团委:
为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加大对农村基层的资源倾斜力度,团省委今年2月启动了2012年农村青年“领头雁”培训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市县团委层层推报和团省委研究,决定在眉县等5个县实施县级培训项目,在周至等36个县实施乡镇培训项目,现将项目名单正式公布(详见附件1)。请承担项目的县级团委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青年“领头雁”省级示范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团办发〔2012〕9号)要求,认真做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履行项目程序
凡承担培训项目的县,需在培训开始前至少一周内提交详细的培训方案报团省委农工部;方案审核通过后,在团省委网站发布培训通知,并由项目县实时提供培训信息;培训结束后15日内,向团省委农工部报送培训项目相关资料(资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培训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标准拨付项目资金。
二、切实做好培训组织
各项目县、乡团委要做好培训前的宣传工作,提早发布培训信息,广泛发动农村青年报名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的适用性,科学确定教学形式,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培训机制和模式,切实发挥省级示范培训的示范带动作用。
团省委农工部联系人:贺 翔
联系电话/传真:029—88423120
附件:1、2012年农村青年“领头雁”省级培训项目名单点击下载此文件
      2、培训资料上报标准格式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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