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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47号 关于开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3月23日 点击数:1120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建设,不断扩大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省委决定开展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百日攻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团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团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和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覆盖面,通过阶段性强化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日—7月9日
三、目标任务
到2012年7月,全省完成非公有制企业建团目标任务6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建效率。要依托党建、工建的组织基础,摸清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分布情况和数据信息,借助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力量共同推进团建工作,在符合要求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团组织并开展活动。要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的意见》(陕团联发[2011]62号)精神,采取多渠道联动的方式,扩大团组织的覆盖范围。对本地区牵动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青年群体参与多的行业,要积极与其行业协会联系,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团组织。要突出重点,在产业园区、特色商业街区等非公有制企业和青年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团(工)委并以此来带动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建团,做好此类建团模式的推广,不断提高建团效率。
二是要不断加强巩固已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基础。要推动团组织层级化和非层级化联系,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挂靠管理等,明确隶属关系,充分发挥层级化体系中各层面的力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以行业协会抓总,如律师协会、烹饪协会、企业家协会等,统揽行业团建工作,纵向带动,扩大非层级化建团规模。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干部的培训学习,定期举办非公有制企业团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团干部的工作指导,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全面活跃。要充分发挥服务青年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为企业青年员工在学习成才、情感婚恋、身心健康、社会融合等方面的普遍性需求提供更多帮助,扩大团组织影响,进一步巩固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工作基础。
三是要在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继续加强示范性标准化团组织建设,在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中深入开展“达标创优”活动,以“四有”(有班子、有活动、有阵地、有档案)为达标目标,以“四好”(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推动发展好、青年反响好)为创优目标,择优选树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先进典型。继续开展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的“四带五送”(带思路、带制度、带培训、带活动,送团旗、送团刊、送牌匾、送经验、送荣誉)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活力和生命力,进一步提高自转能力。要注重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等共青团品牌工作的植入,增强广大青年对团组织的认同感,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发展。
四是科学布局、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团建工作实施方案,科学统筹,做好调查,寻找有力的切入点。要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挖掘各地开展工作的典型经验,查找、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团组织进行督促指导。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情况及时汇总,录入网上数据库。团省委将根据《关于加强2012年全省城市战线重点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陕团办发[2012]19号)要求对各市(区)团建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
各市(区)团委于4月5日前将本市(区)活动方案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路 佳   白婷婷
联系电话:029-88412064    029-88418539
  真:029-88418539 
  箱:tsw_qgb@sina.com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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