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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2]34号 关于实施“促进贫困地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振华培训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12年03月12日 点击数:1040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我省“十二五”扶贫规划的全面实施,发挥团组织的组织化与社会化动员优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青年就业工作,经团省委与陕西振华培训学院联系,决定实施“促进贫困地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振华培训项目”,重点面向全省重点扶贫地区和移民搬迁区域的农村青年,以减免学费、优先安排就业的形式,帮助他们通过学习专业技能,实现就业,促进创业。项目基本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团省委统一安排下,发挥陕西振华培训学院职业技术教育优势,以“提升贫困地区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实现就业,促进创业”为目标,通过市、县团委的组织和联系,推荐农村贫困家庭青年参加振华学院专业技能培训,享受学费减免和资助,并由陕西振华培训学院负责全部安置就业及后续跟踪服务。2012年先实施300名资助计划,主要面向“两后生”(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求学的学生),此后各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助名额。
 
二、资助标准
 
凡愿意参加培训的贫困地区农村青年,经所在地县级团委推荐入学,每学年享受学费减免2000元(铁道运输管理专业除外),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学年(一年期技能培训专业除外),优先申报国家免学费补贴1600-3600元/学年,优先享受校企合作奖学金500-1000元/学年,享受考驾照(C型)学费补贴600-1500元。
 
三、工作内容
 
(一)生源选拔。由团省委按照全省重点扶贫地区和移民搬迁区域分布,将资助名单分解到各市。各市、县团委推荐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4—21岁之间的农村经济困难家庭青年,参加培训学习。推荐的学生应思想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纪录。学生凭县级团委介绍信入学,享受学费减免和资助。根据工作需要,陕西振华培训学院可派员在当地宣传、接待、讲解,并负责带学生入学。
 
(二)入学管理。学生入学后,陕西振华培训学院负责为学生办理学籍,按国家规定申报助学金、国家免学费补贴及校企合作订单企业奖学金,组织考取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和《特种行业操作证》;与学生签定《就业安置协议》,毕业时由学院负责专业对口安置就业;对学生严格管理,真情关爱,使他们快乐成长,健康成才。
 
(三)跟踪服务。学生在校期间,陕西振华培训学院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定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团委通报学生学习、生活和享受资助情况。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者由振华学院颁发相应毕业证书;学生安置就业后,陕西振华培训学院实行不少于1年的跟踪服务。同时,择优免费为学生提供个人创业计划、开业策划、店面设计等创业援助。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团省委农工部负责项目的日常联系和协调安排;陕西振华培训学院负责活动的宣传、新生接待、入学、学费减免、资助、教学、实训、发证、安置就业、创业扶持、跟踪服务等;各市、县团委负责贫困、特困生的推荐、审查和公示工作,并对学生学习就业状况进行跟踪。
 
(二)加强工作宣传。在省内主要媒体和团属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活动内容,提高农村青年对这项活动的知晓率,让贫困家庭青年积极参与学习培训。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加强宣传报道,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三)不断总结探索。2012年活动实施后,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争取不断提高政策优惠度和工作覆盖面。同时,参照团省委与陕西振华培训学院合作模式,引导更多社会办学力量参与贫困青年就业创业促进工作。
 
附件:1、陕西振华培训学院简介点击下载此文件
      2、振华培训项目各专业收费及贫困青年学费减免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3、振华培训项目资助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4、列车乘务、武警消防专业招收条件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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