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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团办发[2011]124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的通知

更新时间:11年12月21日 点击数:747

各市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全省高校共青团系统的激励考核机制,推动我省高校共青团事业和青年学生工作科学发展,团省委于2008年11月印发了《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陕团办发[2008]67号),每年度对各高校共青团工作实行系统规范的考核。经过三年的运行,此项制度对统一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思路、推动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的进步、促进高校共青团之间的交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研究,团省委决定在2011年12月继续开展对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按照全面考核、分类评比的原则进行:既体现团中央、团省委的统一指导思路,全省高校在总结中坚持共同的考核要求和标准,又尊重不同层次、不同类别高校之间的差异性,在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三种类别高校间分类进行评比。部属、省属高校的考核工作,由团省委直接实施;各市属高校的考核工作,由各市团委实施,报团省委备案。
现将《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修订)》(见附件1)印发,请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工作、规范递交材料,保证考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市团委、各高校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同时,学校战线专职团干部要客观、全面总结个人工作得失。团省委在考核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同时,将对学校共青团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团干部予以表彰。
12月28日前各部属、省属高校团委将本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高校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自评表(见附件2)、自查报告(含支撑材料)交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纸质材料各一份)。各部属、省属高校可推荐1名专职团干部参评“2011年高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将“2011年陕西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与考核材料一并上交。各市团委可向团省委推荐1所高校参评优秀单位、1名团干部参评先进个人,推荐要求、材料形式同上。
按照总结考核办法,团省委拟在全省学校工作系统评选“2011年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2011年陕西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若干(见附件5)。
联 系 人:辛磊     Email: gqtxxb@sina.com
地    址: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电话:029—88402353
附件1: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2:2011年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3:2011年陕西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答辩评审打分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4:2011年陕西学校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附件5:2011年学校共青团工作考核优秀名额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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